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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举着吊坠,说道:“我与文锦之在十年前相识,那年我十六岁,他十四岁。
我因为得了水痘,被送到海市的郊区去避暑加养病,有一天,我待着烦闷,独自外出,结果在山林间迷了路,一天没吃没喝,头晕眼花一不小心就从桥上摔进了水里。”
阳渊一脸愉悦地回忆着:“那时候,他刚巧路过,把我救了起来。”
“他带着我走出了山林,来到了不认识的街道,又带我吃了饭,喝了水,还给我涂药治伤。”
“再然后,他还一边问我家的位置,一边陪我找家人。
不过,他也没有手机,忙了很久还是一无所获。”
“那是我最幸福的一天,到了晚上,我的家人终于找到了我。”
“我那时候对他一见钟情,本来想让他留下来,好让家人重金感谢,顺便和他结识一下。
但他却说晚上必须回去,不然家人会着急,匆匆忙忙就要走。”
“我问他叫什么,住在哪里。
他说不用问他的名字,也不肯说自己住在哪,非要说的话,就请叫他雷锋吧!”
“匆忙之间,我只能把脖子上戴着的宝石项链递给他,说这是我的信物,请你也把你的项链给我。”
“阿文就这样和我交换了戴在脖子上的项链。
这是他当时送给我的,而我送给他的那个,是我们家祖上传下来的翡翠项链,价值连城,有价无市,真要说的话,估计值大千万以上。”
“我还对他说,我家里非常有钱,我一定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”
“可惜,当时他走得太过匆忙,也不知道最后几句话有没有听见。”
“再后来,我们就走散了。
我事后又去那里找了很久,把那里住的每一个家庭都调查了一遍,都没有找到恩人。”
阳渊对着摄像机镜头一番诉说之后,才再次感叹道:“不知道为什么,总觉得回忆要比现实美好得多。
一旦落到现实中,就仿佛过去的那个美梦破灭了一般。”
“阿文,你还:()快穿:炮灰他不爱后,主角发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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